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招生就业人脉平台! [登陆] [免费注册]

帮助中心 服务热线

中国招生就业人脉平台
首页政策法规部委政策法规人社部政策文件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阅读:1073   发布时间:2015-12-16 17:09:48    来源: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人社厅函〔2015〕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我部联合主办的“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在各地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下取得了圆满成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鼓励青年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经部领导同意,2016年将举办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将大赛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创”工作决策部署和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重要措施,纳入到本地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计划之中统筹推进。要切实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省级大赛组委会并确定专门工作机构,按照大赛组委会的具体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扎实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初赛的组织实施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工作,使“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成为一个品牌。各省级工作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积极申办。大赛设四个行业赛和一个专项赛。行业赛分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以及“综合类”等四项;专项赛为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初赛阶段不分行业赛或专项赛,由各省负责组织实施。各省可将大赛初赛与本省相关创业大赛结合进行。初赛结束后,各省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确定的名额,从初赛参赛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专项赛全国半决赛。有意举办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及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省份请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三、加强宣传。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要将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宣传资料(海报、微信宣传片等)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以及高校、街道(乡镇)、社区等处张贴,向青年创业群体定向推送,并积极协调当地电视、网络、平面等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青年了解大赛、参与大赛,共同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筹措资金。大赛组委会除保证直接开展活动的工作经费及获奖选手奖金外,为每个举办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以及举办农民工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地方提供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举办地承担。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与各行业赛组委会、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签订协议,明确任务和职责。请各地结合编制2016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积极筹措各阶段赛事工作经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协议要求加强管理和使用,以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大赛官网、中国国家人才网大赛专栏,或适时召开会议通报各阶段赛事工作的具体安排。各地在大赛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反映。

联系人:单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联系电话:010-64227223 13581789188

传真:010-64229135

邮箱:shanyu@newjobs.com.cn

联系人:刘雪茜(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10-84084903 18500473320

传真:010-64054196

邮箱:qccyds2015@163.com

 

附件: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 : 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

 

  一、大赛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通过举办大赛,激发青年创业热情,展示青年创业风采,支持青年创业实践,建立服务青年创业创新的持续机制,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有效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大赛主题

    共圆中国梦 青春创未来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承办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名单详见附件),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秘书处内设组织协调组、项目评审组、媒体宣传组、赛事执行组、网络技术组,分别承担上述具体工作。秘书处分设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组委会,负责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初赛的组织实施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工作。

  申请举办行业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省市分别设立行业赛组委会、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的统筹指导下,负责做好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等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由大赛组委会特邀国内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青年创业导师、金融机构及行业著名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大赛形式

   本次大赛设四个行业赛和一个专项赛。行业赛分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以及“综合类”等四项;专项赛即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

  五、报名资格

    大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报名参赛团队(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40周岁,可以是境内高校青年学生、青年农民工、社会青年、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

  (一)团队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6年1月15日,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015年7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5.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6.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团队组前六名项目。

  (二)企业组报名参赛条件

    1.该企业为2013年1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该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该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5.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企业组前六名项目。

  六、赛制流程

  (一)大赛赛制

  大赛分为省级初赛、行业赛和专项赛。初赛由各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行业赛分行业全国半决赛和行业全国总决赛,由举办省市行业赛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专项赛分为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全国半决赛由举办省市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指导下组织实施,全国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直接组织实施。

   (二)大赛流程

  第一阶段:启动与报名

  1.启动式暨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6年1月15日

    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参与单位领导、投资人代表、合作企业代表、创业者代表以及相关媒体在北京举办大赛启动式暨新闻发布会。各大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广泛发布大赛启动消息。

  2.报名与审核确认  报名时间:2016年01月15日至04月15日;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官网(www.qccy.org)与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栏目同时接受注册报名并互设链接。参赛者可登陆上述两网站报名,报名时按四大行业或专项赛报名,不得兼报。大赛微信公众号为:青年创翼qccyds,参赛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以了解大赛相关信息。

  大赛评审委员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各地报名参赛的团队(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及网络初选,并将审核和初选结果反馈各省级组委会,经各省级组委会最终确认后,在大赛官网、中国国家人才网上公布初赛参赛团队(企业)名单。同时,省级组委会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本省参赛者。

  第二阶段:初赛

  时间:2016年05月至06月

   初赛以省为单位,由各省级组委会负责组织,主要通过项目路演方式进行。初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不区分行业或专项。初赛评委由省级组委会确定,各省如有需要,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提供评审专家支持(专家费用由各省承担)。确无条件组织初赛的偏远省份,可由当地省级组委会从取得初赛资格的团队(企业)中推荐参加行业赛和专项赛的项目,推荐办法需提前两周报大赛组委会批准后实施。

  大赛组委会根据各省初赛实际参赛项目数量,按权值确定各省晋级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名额,每场全国半决赛名额为100个(团队50个,企业50个)。各省晋级的参赛团队(企业)按报名信息参加相关行业赛全国半决赛或专项赛全国半决赛。对未晋级的项目,各省可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创翼之星”称号。

  第三阶段:行业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

  时间:2016年07月至9月

  1.有意愿举办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的省市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经大赛组委会评估认可后具体组织实施。各省晋级行业赛的参赛团队(企业)按各行业赛组委会的要求到达指定的城市参加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采取现场路演形式,由大赛评审委员会选派来自投资机构的评委、行业专家评委进行评审。每个行业全国半决赛将最终角逐出团队组20个,企业组20个,共计40个名额参加行业全国总决赛;对未晋级总决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银翼”奖。每个行业赛全国总决赛将分别评选出团队组和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对其他20个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金翼”奖。

  2.有意愿举办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半决赛的省市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经大赛组委会评估认可后具体组织实施。各省晋级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半决赛的参赛团队(企业)按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的要求到达指定的城市参加全国半决赛。比赛采取现场路演形式,由大赛评审委员会选派来自投资机构的评委、创业导师评委、行业知名专家等进行评审。比赛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别角逐出团队组20个、企业组20个;第二阶段最终角逐出团队组10个、企业组10个,共计20个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对未晋级第二阶段比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银翼”奖;对未晋级专项赛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金翼”奖。

  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会同行业赛组委会、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为参赛的团队(企业)提供路演培训、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第四阶段:“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

     时间:2016年10月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

    “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在北京市举办。比赛采用现场路演形式。

  全国总决赛最终评选出团队组、企业组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胜奖各4名。

  全国总决赛结果产生后,大赛组委会将举办颁奖典礼。

  七、奖励与支持

    (一)大赛奖励

    入围行业及专项赛全国半决赛项目:大赛组委会将这些项目纳入“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项目库,向大赛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优先推荐,并将长期跟踪,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持和服务。当地人社部门在参赛团队(企业)入驻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入围行业及专项赛全国总决赛项目:一、二、三等奖、优胜奖项目可获得大赛设立的奖金(各奖项的奖励额度不同);大赛组委会合作机构为获奖团队(企业)提供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大赛合作金融机构为符合授信标准的团队(企业)提供贷款授信支持;通过大赛提升团队(企业)知名度,拓宽营销和融资渠道。

  优秀组织奖:对初赛期间举办了初赛的省份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

  特别贡献奖:对行业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举办单位授予大赛特别贡献奖称号。

  荣誉单位(个人)奖:对给予大赛特别支持的合作机构、赞助企业或个人授予荣誉单位(个人)奖。

  (二)大赛支持

  大赛组委会在初赛期间,为有需求的省级组委会给予评审专家支持。

  大赛组委会除保障直接开展活动的工作经费及获奖选手奖金外,为每个举办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以及举办农民工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地方提供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举办地承担。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与各行业赛组委会、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签订协议,明确任务和职责。同时,大赛组委会对举办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的地方给予评审专家、培训导师、投资机构等方面支持。

  八、相关活动

    围绕初赛、行业赛和专项赛,在具备条件的赛事举办地组织系列活动,内容包括:行业论坛、创业培训、项目对接、产品展示等。鼓励新型创业服务机构、支持单位和相关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团队和企业提供导师、培训、创投、金融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九、大赛经费来源

    大赛期间,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的相关活动、大赛组委会层面的社会宣传、评审工作、专项赛全国总决赛费用、行业赛全国总决赛与专项赛全国总决赛奖金等费用,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负责支出;初赛活动经费以及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工作费用由各省级组委会负责支出;行业赛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专项赛全国半决赛费用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与各举办地组委会共同解决。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大赛冠名规则,负责大赛的冠名赞助等社会合作。

 

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任 

齐鸣秋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信长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副主任

陈月仙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

王建华 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委员

唐九红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基金部部长

钟国勇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青年创业计划项目办公室主任

胡堂林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部处长

姚世洪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青年创业计划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荆瑞芳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 

王文铎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

柴海山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创业指导处处长

  瑗 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副主任

李红义 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处处长

秘书长

陈月仙 (兼)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

副秘书长

  瑗 (兼) 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副主任

钟国勇 (兼)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青年创业计划项目办公室主任抄送: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政策文件

微信订阅

扫描二维码,加关注

Copyright © 2018 中国招生就业人脉平台(www.zhaoshengren.com)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京ICP备18008937号-1